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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盘锦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2024-06-13 15:30:21
中师华图

根据《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进入网报阶段,现根据网报期间出现的应届毕业生学籍同步问题及现场确认阶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工作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学籍同步的问题

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学籍同步的问题,请参照《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应注意的问题》(见附件)进行操作。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问题

根据国家、省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1.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现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材料。

2.申请人用安卓系统手机下载安装“辽宁公安”APP,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并下载打印纸质材料。

咨询电话: 0427—8256958

附件: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应注意的问题

盘锦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应注意的问题

应届毕业生无需在个人信息中心核验学历,在报名过程中通过同步学籍完成报名。按学信网授权规则,同步学籍中的二维码关联的学籍信,7日内不会更新。建议申请人在认定报名前,先查询学信网学籍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扫码操作。

一、学籍同步的步骤如下: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在报名过程中同步,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应届毕业生”,点击“同步学籍”,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扫码授权后进行学籍同步。

3.学籍同步操作受网络环境等因素影响,系统同步有可能延迟,请耐心等同步结果,10分钟内不要重复操作。

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的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操作。

二、如果学籍同步后,如果仍显示未核验

该类问题可能是完成了手机操作后,未进行本网站学籍同步的后续操作。

 

 

学籍同步操作受网络环境等因素影响,系统同步有可能延迟,请耐心等同步结果,10分钟内不要重复操作。

“已完成授权,点击更新”后,系统会出现以下界面后,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后,系统回到报名页面,学籍核验状态将更新为“已核验”。

如已完成报名,请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再次同步学籍,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的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操作。

原文标题: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jyj.panjin.gov.cn/2024_06/12_16/content-474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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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辽宁省教师资格证
盘锦市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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