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新闻中心 > 综合资讯 > 优化编制管理 确保专编专用 山东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优化编制管理 确保专编专用 山东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2022-09-13 10:29:11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记者从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在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优化核编程序,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强化动态管理,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到位、管理使用到位,持续全面达标。

  山东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刘书伟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小学编制和教师城乡间、学校间、学段间配置不均衡等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受国家生育政策影响,未来两年中小学生源将大幅增加,山东省在中小学编制保障和均衡配置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为积极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今年3月,山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动全面达标的若干措施》。

  立足当前实际,山东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优化核编程序,实行定期核编与年度调整相结合,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对生源、师资结构变化较大的,设区的市可结合实际每年调整一次,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核定保障到位。

  山东将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出来,实行单列管理,保持存量、单独记账,由设区的市统筹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余缺情况,在市域内调配使用,化解县市区间中小学编制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矛盾。

  针对个别地方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问题,山东进一步强化编制和人员管理纪律,明确各级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混岗,不得占用教职工编制,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严禁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

  山东还将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发力、合力攻坚,有效应对中小学入学高峰,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以县(市、区)为单位,未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的,首先在本县(市、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县域内没有调剂余地的,由设区的市负责调配补充;市域内空编不足的,使用省级统筹的周转编制予以保障。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优化编制管理招聘
优化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相关栏目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